![](http://a.nync.com/.jpg!40)
![](http://static.nync.com/main/images/cungg/cq25-min.png)
一.“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主要指标二.重点培育因材施教1.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 在新型农业经...
一.“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主要指标
二.重点培育因材施教
1.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2.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就业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
3. 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性服务的骨干人员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
三.三大重点工程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为对象,力争用5年时间将其轮训一遍。
2.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以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农村务农青年为对象,开展为期3年的培养,其中培育2年、后续跟踪服务1年。
3.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贫困地区农村两委干部、产业发展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为主要对象,采取“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养模式。
(二)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
支持涉农职业院校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农村信息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采取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农民中高等职业教育。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打造国家、省、县三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学习、管理考核、跟踪指导服务。
四.政策扶持
1.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带头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
2.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创新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享受简便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技能培训等鼓励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
3. 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城镇社保: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