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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编制出台《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信息发布者:nana_li
    2017-05-17 18:22:41   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县安监局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和本局人员编制、装备保障等情况,在分析总结2016年度安全管执法工作基础上,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了全年监管执法和行政监察服务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两个“零败诉”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规定检查内容。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版)》中现场检查内容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中各项检查内容,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对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整改销号、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安委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

    三是确定检查方式。对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即根据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双随机抽查比例要求不低于20%。对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四不两直”检查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客观公正地分析企业和各镇、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反馈和沟通,实行定期通报。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安监干部“十不准、十严禁”规定,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意识,自觉慎用手中权力,按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做到执法活动公正、严格、文明、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到位而不越位,作为而不扰民”,树立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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